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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劳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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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3-03-29 10:31 |
据加拿大人力资源开发部(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anada)驻温哥华的办公室,加拿大的某一雇主如想招聘国外员工,必须获得两个部门的批准。首先是向人力资源开发部提出招聘国外员工的申请(包括具体的岗位和人数等),并且必须证明要招聘的员工是具备特殊技能的、在本地无法找到的人才。在获得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后,加方雇主要填写申请表格(每招聘一名国外员工要填写一张申请表格)。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同意后,发给加方雇主一封信,批准其进行招聘国外员工的工作。第二步是要获得加拿大移民部门(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)的批准,也就是最终获得来加务工的签证。中方员工的护照和签证材料将被送到加拿大驻华使(领)馆的签证部门,由签证官逐一面试后最终作出决定是否发给中方员工工作签证。移民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,它有权推翻人力资源部门允许雇佣外国员工的决定。
有些外国工人可以不用加方顾主获得加拿大人力资源开发部的批准,而得以进入加拿大。加拿大移民部有权决定是否给予外国工人免于人力资源部门的批准。
在与加方公司谈劳务合作时,首先应注意其是否获得了加人力资源部门(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Canada)的批准。此外,每小时8加元是加拿大的法定最低工资,加拿大的法律还规定,雇员工作超过每周40小时必须付加班费。
更多信息请查询:
1、人力资源开发部相关网页:
http://www.hrdc-drhc.gc.ca/hrib/lmd-dmt/fw-te/common/intro.shtm
2、临时在加工作许可请查询加拿大移民部相关网页:
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work/index.html
3、移民加拿大的相关信息请查询移民部相关网页:
http://www.cic.gc.ca/english/immigrate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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